关于开展 2016 年度二级理论学习中心 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专项检查的 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0-11-10浏览次数:455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 组学习的实施意见》(校党宣〔2016〕2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宣 〔2016 〕4 号)要求,深入了解全校各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一步推进我校学习型党组织建 设,经研究决定,对 2016 年度全校各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1.3 月 31 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自查。自查 内容包括:各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建设情况;学习计划 安排及执行情况;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安排、开展的次数、学习 效果等情况。

  2.4 月 15 日前,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到各党总支实地进 行检查,并实地调研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新闻宣传等工作开展 情况。 

  3.4 月 25 前,宣传部将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形成 报告上报校党委。

  4.4 月 30 前,宣传部将此次检查的结果和整改意见反 馈给各党总支。 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政治理论 学习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7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