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宪法权威对治国理政的三重意义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5-01-12浏览次数:573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树立法治权威,首先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法律的法律。树立宪法权威,对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具有提纲挈领的关键作用,对于国家治理而言,其意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体现。

    首先,树立宪法权威就是树立全体人民共识的权威。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权利义务的法律文本,是对中华民族奋斗史、新中国建立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总而言之,宪法通过一系列程序达成,代表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共识,为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认可和遵守。《宪法》“序言”部分,系列回顾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求索抗争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经过长期艰苦斗争建立新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并最终修正错误、克服困难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奋斗历程。这一过程本身说明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人民选择的结果,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维护宪法权威,就必须坚定地维护这些基本共识。在国内社会转型、国际上各种思潮泛滥的复杂历史背景中,强调宪法意识,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对于国家共同体和国家制度的认同,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其二,树立宪法权威,就是强化公权力的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宪法的笼子。我国社会转型期矛盾问题错综复杂、相互叠加,但问题的症结之一就是权力的滥用、缺乏有效约束。新一届党中央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症结关键点,多措并举、多点发力,致力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制度的笼子必须是法律做的,而最大的法律就是宪法。事实上,宪法的本意就在于对于公权力的约束。在我国,党全心全意代表人民利益,并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具体行使这种服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力虽然来自人民、为人民服务,但也要防止权力被滥用。因此,必须为权力划定明确的边界,也就是“关进制度的笼子”。我国《宪法》一多半条文即是对国家机构的设置和权力行使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强化宪法意识,有助于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强化权力的边界意识,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保障人民通过宪法所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强化宪法权威,就是强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对权力的敬畏。

    其三,树立宪法权威,就是强化公民对自身权利的认同和捍卫。列宁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的本意即是限制公权力、维护公民正当合法权利。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的进步,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提升,82年宪法的制定及后来的四次修改,即是对公民权利保障的生动体现。我国《宪法》第二章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强化宪法意识,就是要强化全体公民对自身合法权利和义务的体认,提高捍卫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从而使宪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护身符”,成为人民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信仰”。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能力与提高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能力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促进,必将有力推动宪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我国现行《宪法》虽然已经制定施行32年,但长期以来,人们对宪法的了解认识远远不够,很多人包括部分官员甚至连《宪法》文本都没有认认真真读过一遍。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宪法的首要作用,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来抓,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思维,意义深远。相信宪法日的设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连同一系列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建立一定能够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让宪法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