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六项任务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06-11-09浏览次数:457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田雨、胡锦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7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6项任务,提高人民法院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

      “刑事审判制度只有不断改革完善,才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肖扬说。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从6个方面作出部署:

      ――根据《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重点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一审、二审和死刑核准程序,严格执行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规定。

      ――研究制定刑事证据规则,规范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标准、举证责任等问题,完善刑事证据制度。

      ――加大对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促进当事人和解,努力实现轻罪刑事案件一审终了。

      ――改革和完善审判指导制度和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制定死刑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量刑指导意见,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

    ――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更好地体现审判委员会作为审判组织的特征。

      ――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在总结少年法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审判组织机构。

      “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和‘二五’改革纲要的规定,缜密谋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刑事诉讼改革,完善刑事审判制度。”肖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