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员:五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6-11-13浏览次数:555

人民日报评论员: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

――一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是当前全党全国人民的重要任务。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决定》的这个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为我国实现社会和谐提供了根本前提。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后,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有关我国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根本问题上取得了新的重大认识,为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也为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奠定了理论基础。这次全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表明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新境界。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重大判断符合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国家的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我们具有不断促进和谐、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保证。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的目标。

      我国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全党同志都要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建设和谐社会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焕发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人民日报评论员:长期的历史任务 重大的现实课题

――二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社会理想。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主动性,首先要求我们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这决定了和谐社会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社会开辟了通往高度和谐的未来社会的现实道路,但要实现理想的和谐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进行很长时期的艰苦努力。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经济社会还不发达、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和现实条件下,高度的社会和谐不会也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实现,它必定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

我国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从国际上看,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从国内看,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明显增多。如果我们不重视、不抓紧应对这些挑战,不仅会干扰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会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我们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充分重视影响社会和谐的现实课题,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解决矛盾、促进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需要我们长期努力,坚持不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更加自觉主动地去创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从“大社会”着眼,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从“小社会”着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新的时代课题。前景广阔,道路漫长,任务艰巨,时不我待。让我们更加主动地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持续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

《人民日报》 ( 2006-10-25 01

 

人民日报评论员: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三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相当一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还有不少困难。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改善人民生活的基本途径,必须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要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逐步建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我们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力保持社会稳定。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探索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积极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收费、收入分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要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了人民,和谐社会的建设依靠人民。人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人民也是和谐社会的真正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查找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找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一个一个加以解决,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
――
四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社会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要让公平正义在实践层面体现,必须依靠制度安排。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突出强调了制度建设和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并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一般来说,许多国家都经历过这样的过程,随着开放发展的步伐,社会要经过一个转型期,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搭建引导社会发展的制度平台。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环境下,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更为必要、更为紧迫。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同时,更要放眼长远、在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多下功夫,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保障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权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这六个方面的要求,共同构成了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性保障,是我们推进下一步发展的任务和目标。

落实好这些要求和任务,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我们要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尤其要不失时机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努力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是一项紧迫的重大任务,也是一个新的时代课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精力放在制度建设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上,创新发展,推动改革,注意兼顾各方面利益、照顾各方面关切,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各项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对《决定》在制度建设上提出的任务,抓紧研究、拿出方案,为中央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区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制度建设,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共享发展成果的公平性,切实体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越性。(《人民日报》 20061030日第1版)

 

人民日报评论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

――五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有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新的时代课题,考验着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我们不了解、不熟悉的东西很多,必须加强学习和实践。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党内和谐促社会和谐。要努力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成为促进和谐的表率。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党的群众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作用。要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基层政权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使他们能够一心一意带领群众建设和谐社会。

  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要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反腐倡廉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以此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伟大事业。和谐凝聚人心,和谐成就伟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向着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阔步迈进。